出租屋地板老化热水器漏水算谁的责任?正常损耗认定标准
编者按:
租赁物因正常使用产生的老化磨损属于正常损耗,租客无需赔偿。地板使用痕迹、热水器及管道老化漏水通常属于自然损耗范畴,除非房东能证明系租客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所致,否则不得从押金中扣除费用。出租人应提交证据证明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否则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王某与邰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王某与邰某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涉案房屋。邰某表示,王某于合同期满前搬离涉案房屋,王某搬离当天,其找人简单检查房屋,收回钥匙。后其自行前往涉案房屋查看时发现涉案房屋内地板损坏、厨房热水器漏水、厨房热水器下方管道漏水并拍摄照片,支出维修费用2000元左右。邰某认为,上述损失系因王某未在租赁期内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所致,应当从押金中予以扣除,因此未退还王某房屋押金。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邰某退还房屋押金。
裁判结果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邰某主张“涉案房屋内地板损坏、热水器漏水、热水器下方管道漏水,不同意退还押金”的答辩意见,邰某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房屋内更换地板、热水器及下方管道漏水系因王某不当使用涉案房屋所致,故对邰某要求从押金中扣除损失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判决邰某退还王某房屋押金。
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
典型意义
房东以租客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
能否主张用押金抵扣损失。一方面,应注意相应损失是否由租客造成,此时举证责任在于提起主张的一方。另一方面,应注意合同中是否对于押金的抵扣情形做了明确约定,《住房租赁条例》明确,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来源于2025年9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上发布10个住房租赁案件典型案例)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租房正常磨损要赔钱吗?
答: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磨损无需赔偿,这是租赁物使用的必然结果。
问题2:地板划痕算不算人为损坏?
答:轻微划痕属于正常磨损,严重破损或大面积损毁可能构成人为损坏。
问题3:家电用坏了谁出钱修?
答:正常使用导致的家电损坏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租客赔偿。
问题4:怎么判断是不是正常使用?
答:参考租赁物性质、使用年限、损耗程度是否与使用时长匹配。
问题5:房东要求恢复原装合理吗?
答:不合理,租赁物应有合理折旧,不能要求退租时与入住时状态完全一致。
问题6:折旧费能从押金里扣吗?
答:未经约定不得扣除折旧费,押金仅用于担保合同履行和损害赔偿。
